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108(2019)年全國美術展

108年全國美術展徵件簡章已公告於國美館官網: https://event.culture.tw/NTMOFA/portal/Registration/C0103MAction?useLanguage=tw&actId=80163 活動簡介 「108年全國美術展」自108年1月2日起至1月8日止收件(郵戳為憑,提早或逾期送件,不符本簡章規定,恕不受理及退件) 活動內容介紹 「一O八年全國美術展」徵件簡章 壹、目 的:拔擢美術創作人才,鼓勵美術創作。 貳、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美術館(Tel: 04-23723552,Fax: 04-23754730) 參、徵件類別: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11類。 肆、參賽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從事藝術創作者。 二、民國106年以後(含民國106年)之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含入選),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餘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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