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 星期二

2017南投縣美術家聯展

2017南投縣美術家聯展
簡  章


一、宗旨:南投縣山高水長風景明媚,是藝術家創作的最佳環境,為推展地方藝術教育,鼓勵本縣美術家之研究與創作,倡導藝文風氣推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創作水準,落實藝術與生活結合之生活休閒品質。


二、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承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 南投縣美術學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南投縣文化基金會
              
三、計畫內容與實施方式:
  1. 展出時間:106年12月2日(六)至12月13日(三)。
  2. 展覽地點: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日月、玉山展覽室及文物陳列室。
  3. 參加對象:凡出生、設籍本縣或在本縣機關團體、學校藝術創作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曾獲全國(省)美展競賽入選以上者或參加歷屆「南投縣地方美展」2次
以上者。
(2)曾獲南投縣玉山美術獎入選2次以上者。
(3)曾參加國際性之競賽或有特殊成就者,並在縣級以上公立社教機構同類
別3次個展以上。
(4)大專院校講師以上者。
(5)其他在美術方面具有一定造詣及成就者。
  1. 參展者送件時間:106年7月1日至7月15日前將作品送至各處收件處。
  2. 展出方式:
(1)展出類別及作品規格:
(2)展出項目:水墨、油畫、膠彩、水彩、書法、立體。※ (為方便工作人
員作業,參展立體作品者,請務必檢附作品相片)
(3)作品尺寸:
水墨:請以直式軸裱為主,2x4尺宣紙全開以內;裝框者裝裱後寬度
在90cm以內為宜。
油畫、膠彩:20號以內,請裝框,背面加木板。
水彩:4開以上,對開以內,請裝框,背面加木板。
書法:請以直式軸裱為主,2x4尺宣紙全開以內;裝框者裝裱後寬度在
90cm以內為宜。
立體:長、寬、高60公分以內,自行佈展者不在此限。
立體類作品60×60×60公分以內者,重量不超過40公斤者。
7.注意事項:
(1)參展作品以二年內創作之作品為主。(為避免作品重複參展,曾參與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辦理之各項展覽活動作品,不得再送展)
(2)內容應具有社會正面光明意義,不得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3)送件時請詳填附表之表格資料,以利展出及攝影等作業。
(4)送件作品每人限一件。
(5)收退件:
a.參展者送件時請先行填具送件登記表,連同作品、生活照乙張、簡歷暨作品介紹及創作理念(100字以內)於106年7月1日至7月15日前送至五區收件處,俟展覽結束後一個月內至送件處領回作品。
b.參展作品於退件通知後逾期未領回者,本會不負保管賠償之責。
c.承辦單位/連絡電話:
南投縣美術學會 廖理事長述麟0921-335680、曾總幹事麗絹0921-355751
d.連絡地址:540南投市南鄉路167號。
8.附則:
(1)被邀請者連續二年未提出參展作品,將不列入邀請之列。
(2)展出作品得依整體考量,由本會規劃展覽佈置。
(3)作品送交後由本會負保管責任,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作品本身結構、製作及裝置不良而損壞者,本會不予負責。
(4)凡貴重易碎作品參展以安全為考量,請作者加裝保護措施,並由本會辦理保險,如必要得請作者協助佈展、卸展。
(5)參加當年度南投縣玉山美術獎徵件展入選以上者,須放棄當年度南投縣美術家聯展之邀請。
(6)本會對於邀請展出作品有展覽、攝影、宣傳及出版專輯等相關權利。
(7)參展作品統一辦理保險(本活動辦理期間),每件保額新台幣5萬元。
(8)參與本次展出者應確依本實施計畫各項規定作業辦理。
(9)本計畫奉核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補充之。
(10) 佈展時間:106年12月1日(星期五)。
(11)卸展時間:106年12月14日(星期四)。
9.各分區配合收件地點:
地 區
送件地點
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南投區
凌煙閣畫廊
張文岳
540南投市三和一路2-7號
049-2232767
0919-232767
草屯區
藝術家
蕭東宜
542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32號
049-2332799
草屯區
風雅軒
徐增江
542草屯鎮文化街43號
049-2313545
竹山區
水墨人間
黃健評
557竹山鎮大明路225號
049-2654159
0939-033228
埔里區
華廬裱褙
陳福華
545埔里鎮梅子路28之1號
049-2992550
0937-291641


10.退件:106年12月15日以後由各區收件地點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