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0日 星期日

樂在書道-黃薌谷作品展

樂在書道-黃薌谷作品展
展期:2014/11/22/-12/10/
展場: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大墩藝廊(三)













    大墩文化中心自103年11月22日至12月10日在大墩藝廊(三)展出「樂在書道-黃薌谷作品展」,並於開幕當日舉辦書法講座,現場黃薌谷與書法名家施永華、來賓暢談並分享創作心得,氣氛歡愉融洽。
    黃薌谷,本名建榮,以字行,號田聿木、樂道人,1944年生於彰化。幼承庭訓,好詩書喜吟哦。向王蘭生先生學書畫、李聲芳先生學隸書,大學時從劉孟樑先生學魏碑,後與謝宗安先生遊。此次「樂在書道」展出均為70歲以後的作品,有碑體〈五柳先生傳〉、隸體〈磺溪三高士詩〉等作;翁森〈四時讀書樂〉則以四種字體、紙色、墨韻表達春之秀雅、夏之雄強、秋之逸涵、冬之剛毅;其中亦寫數首奇作,例如唐朝崔護《題都城南莊》、宋朝聶勝瓊《鷓鴣天》,以及元朝管仲姬《我儂詞》等。此外,尚有臺灣童謠、歌曲、俚語、謎猜、名言、人生哲理等作品。
    黃薌谷,溫文儒雅,飽讀詩書,個性平易近人,笑口常開,醉心於書法且台語詩詞造詣頗深,除了怡情養性之外,對於教學貢獻不遺餘力,喜書雅言佳句,例如臺灣俚語的「四兩命不值得堂堂健」,說的是一個人命再好都不如身體健康;而「拔繳無施捨」更是提醒十賭九輸,那是從自己口袋裡掏出銀兩繳交出去,不是施捨,無功德可言。這些話潛藏諸多人生道理,沈浸其中,除了教化人心也達到寓教於樂的目的,相得益彰呢!
黃薌谷自幼臨池至今約一甲子,曾任彰化縣書法學會理事長、現任中國書法學會彰化服務處顧問,及文化局、社區大學、薌風書藝會等書法指導老師。1995年在彰化文化局舉辦書法個展,1996年5月假雲林縣立文化局舉辦書法個展,2000年於彰化文化局舉辦黃薌谷師生聯展,2004年於臺南、臺東、彰化、新竹社教館舉辦藝思藝游:梅英、張聰明、黃薌谷三人巡迴聯展。2005年十月於臺中合庫舉行書法個展,2006年9月於中華電信彰化營運處舉辦書法個展。總是孜孜不倦,才情洋溢,默默耕耘於書法園地的黃老師,被友人戲稱為「駱駝」,牽著他去賣膏藥。此次作品展,牽著駱駝賣膏藥,台語發音「駱駝」接近國語「樂道」,於是樂在書道且為人的風趣幽默盡在其中。謹邀大家一同蒞臨展場欣賞。

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第十六屆集集陶藝節

第十六屆集集陶藝節


南投縣集集綠色隧道文化觀光促進會、添興窯
第十六屆集集陶藝節活動開始了
一年一度的「集集陶藝節」即將在11月1 日展開,目前已經進入第16屆了!主辦單位集集綠色隧道文化觀光促進會表示,發起陶藝節也是重點支持的單位「添興窯」今年已經滿59年,從11月12日起就開始邁入創窯的第60年,也代表集集現代陶的發展已經邁入一甲子了,所以今年的陶藝節是一個相當有意義的一個活動。
主辦單位今年策畫了一系列活潑有趣的活動,重點活動包括11月九日的「聯合慶生會、溫馨家庭趣味陶藝造型競賽、迷你手創市集」、10/27~11/17老蛇窯柴燒研習營、11/15的兒童健康社區寫生繪畫比賽…。除了特定活動外,集集綠色隧道在11月中每天都有「社區工藝成果展覽、親子玩陶優惠、作陶表演、陶藝作品展、陶藝跳蚤市場」等固定活動,歡迎愛陶的民眾前來享受各種優惠。
主辦單位表示,今年的所有活動都由集集陶新世代的年輕接班人策畫辦理,除了文宣海報由年輕漫畫家新增了新世代的「迷你手創市集」,年輕實力名歌手黃建維、年輕導演安邦、香菇當天也會到場參加活動,今年的集集陶藝節真的充滿年輕活力,也象徵著集集陶藝新世代的一番新氣象。
主辦單位說,陶藝節各項競賽活動現在已經開始接受報名,詳情可上網查詢或電049-2781130洽詢。
【重點活動】
 11/9上午十點
→集集陶藝節開幕暨添興窯59週年慶聯合慶生會
→溫馨家庭趣味陶藝造型競賽
→迷你手創市集
→神射手趣味競賽

【單元活動】
 10/27~11/17
→老蛇窯柴燒研習營

 11/15上午九點
→兒童健康社區寫生繪畫比賽

 【全程活動】
 11/1~11/30
→社區工藝成果展覽、親子玩陶優惠、作陶表演、陶藝作品展、陶藝跳蚤市場

 詳情請參閱活動網站:http://www.tensing.com.tw/tw/9activities/activities.html

【特別感謝】
 今年可愛別緻的邀請卡是由 【Have a【菇】day
 ─香菇】 為我們親手繪製的唷!
 歡迎各位陶友到她的粉絲頁逛逛~

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2015全國美術展 徵選

104年「全國美術展」徵件

參賽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從事藝術創作者。

二、民國102年以後(含民國102年)之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含入選),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五、簡章及送件表請於主辦單位國立台灣美術館網站http://www.ntmofa.gov.tw下載,或至國立台灣美術館、各生活美學館、直轄市及縣市文化局免費索取紙本簡章及送件表。



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