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 星期一

2016「臺中市第21屆大墩美展」徵件

2016「臺中市第21屆大墩美展」徵件

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ExhibitionEventsContent.aspx?menuID=43&id=16776&y1=0&m1=0&d1=0&y2=0&m2=0&d2=0&key1&forewordTypeID





一、初審收件:105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二、送件地址: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圖)片,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視覺藝術科(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惠中樓8樓),信封註明「參加臺中市第21屆大墩美展○○類」。
三、徵件類別:墨彩、書法、篆刻、膠彩、油畫(含複合媒材)、水彩(含複合媒材)、版畫、攝影、雕塑(含立體複合媒材)、工藝、數位藝術等11類。
四、相關洽詢事項,請電洽04-22289111轉25217張小姐。
相關連結: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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