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基隆「書法之都」全國書法比賽
102年基隆「書法之都」全國書法比賽自7月23日起至8月3日止受理初賽收件!
基隆市政府文化局為宏揚中華書法文化,推動書法藝術傳承,提昇地方文化美育與生活品質,特舉辦102年基隆「書法之都」全國書法比賽。自本(102)年7月23日起至8月3日止受理初賽收件! 歡迎踴躍參加。
一、參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比賽方式:分為初賽與決賽兩階段。
三、比賽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大專
組(含研究所)、社會組。(大專以下學生以102學年度之新年級為準)
活動詳情請逕連結比賽簡章或基隆市文化局網站( http://www.klccab.gov.tw/ )查詢、下載。
2013年6月19日 星期三
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
第31屆桃源美展 徵件簡章
第31屆桃源美展 徵件簡章
壹、 宗旨:為提倡全民美育,推展美術創作風氣,進而鼓勵國內愛好藝術者持續創作。
貳、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參、邀請作品
一、 邀請當屆籌備委員以及初、複審評審委員每人乙件作品。
二、 請依受邀類別提供作品,作品尺寸請參考參賽作品之相關規定。
三、 可提供作品原件展出,或提供作品檔案(電子檔、照片、底片等)供本局製作畫冊,本局將致贈感謝狀乙紙、畫冊2冊,以申謝忱。
肆、參賽作品
一、 參賽資格:設籍台灣之藝術家,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二、參賽作品規範:
(一)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二年內之作品。
(二)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參賽者每類以乙件為限。
(三)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且三年內不得再送件參賽:
1.抄襲或偽冒之作品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曾在公開競賽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4.不願接受本局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三、送件方式:
(一)初審:(初審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備檔留存)
1.繳交完整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系列或聯幅作品亦請全部並置拍攝),作品照片務求清晰(宜洽請專業人員拍攝),每張照片背面右上角皆需黏貼附表一。另附局部圖或細部圖4×6吋2張,每件作品共需繳交3-4張照片。攝影作品需繳交完整作品照片1張,長邊限12吋,短邊不限。
2. 參賽送件表、作品照片、光碟寄至: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請加註:「參加第31屆桃源美展 OO類」。
3. 隨函檢附:
(1)儲存「WORD格式之送件表」及「300dpi解析度之JPG檔案格式作品圖檔」光碟片乙
片,並於光碟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
(二)複審:
1.通過初審者,由本局通知作者提送原件至本局視覺藝術科,作品背面右上角黏貼附表二。
2.凡上屆(第30屆桃源美展)各類前3名得獎者,可免初審直接參加複審,惟參賽類別須
與曾獲獎類別相符。
四、作品規格:
類別 初審檢送資料 複審送件規格
水墨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裝裱完成後(含框)總尺寸不得超過高220公分×寬150公分。
膠彩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1. 畫心尺寸最小30號,最大100號,務必裝框,畫框背面須加木板。
2. 不得以電腦合成大圖輸出拼貼加工。
書法
(篆刻)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1. 裝裱完成後(含框)總尺寸不得超過高220公分×寬150公分。
2. 篆刻作品鈐印以20至40方印為限。
油畫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畫心尺寸最小20號、最大100號,畫框背面須加木板。
水彩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1. 畫心尺寸最小56×56公分,最大165×165公分。
2. 作品需以畫框裝裱,加框後最大尺寸長寬小於200公分。
3. 畫框正面請加壓克力板,背面請加厚紙板或三夾板。
雕塑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不同角度拍攝之 4x 6吋照片3張。 1. 可送多件連作,但作品總尺寸各邊均小於200公分。
2. 作品空間需適於本局展覽室並便於搬運。作品重量(含包材)以本局電梯承載荷重(700公斤)為限。重量200公斤以上者,參賽者應全程自行搬運、佈置。
3. 請以堅固木箱或紙箱裝運,內部加緩衝材料,外箱請貼組裝完成照片。
工藝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不同角度拍攝之 4x 6吋照片3張。 1. 包含各種材質之創作,兼具實用機能與美感之作品。
2. 可送多件聯作,但作品總尺寸各邊均小於200公分。
3. 請以堅固木箱或紙箱裝運,內部加緩衝材料,外箱請貼組裝完成照片。
視覺設計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包含電腦繪圖、插畫、包裝設計、平面設計等。平面作品畫心尺寸最大全開(高114x寬79 公分)。
攝影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1張,長邊限12吋,短邊不限。
2. 作品媒材請註明輸出相紙材質、拍攝畫素及解析度。 1. 包含數位攝影。彩色黑白混合評審,惟自然生態、寫實報導類作品不得以非自然方式拍攝。
2. 畫心長邊限50.8公分至 76.2公分(短邊不限)。含框總尺寸小於110×110公分。
版畫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畫幅尺寸最小對開(73×50公分,不含邊白)、最大150×150公分,版種不拘(不含數位版畫),需創作者簽名。
※參賽者應自行注意作品尺寸規定,經本局發現尺寸不符規定者,將拒收或予以退件。
※以玻璃裝裱者拒收。
※作品重量以本局電梯承載荷重(700公斤)為限。重量200公斤以上者,參賽者應全程自行搬運、佈置。(本局電梯深118公分,寬124公分,對角159公分。)
五、評審會議:
(一)由本局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相關迴避規定進行,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二)初審分十類評選,各類選出若干名進入複審。
(三)複審分十類審查原作,每類選出前3名各1位及佳作、入選若干名。
六、獎勵方式:
(一)各類錄取前3名各1位及佳作、入選若干名,參賽作品未達複審評審標準時,經該類評審決議得予從缺。
(二)各類「第1名」可獲獎金新台幣拾萬元(含稅10﹪)、獎狀乙紙、畫冊3份。
(三)各類「第2名」可獲獎金新台幣陸萬元(含稅10﹪)、獎狀乙紙、畫冊3份。
(四)各類「第3名」可獲獎金新台幣肆萬元(含稅10﹪)、獎狀乙紙、畫冊3份。
(五)各類「佳作」可獲獎狀乙紙、畫冊2份。
(六)各類「入選」可獲獎狀乙紙、畫冊1份。
伍、工作進度表
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
簡章公佈 5月初 公佈於本局網站及部落格,紙本簡章於
各縣市文化局免費索取
初審收件 6/24(週一)至7/15(週一),約3週 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
初審 7月底 入選名單於網站公布並以紙本公文個別通知
複審原件收件
邀請作品收件 8/14(週三)至8/20(週二),約1週 本局3樓視覺藝術科
複審 8月底 複審結果於網站公布並以紙本公文個別通知
佈展 11/12(週二)、11/13(週三) 文化局、中壢藝術館
展覽時間 11/14(週四)至12/08(週日),約4
週 文化局、中壢藝術館
撤展 12/10(週一) 文化局、中壢藝術館
頒獎典禮 11/23(週六) 文化局
巡迴展 另行規劃 未定
作品退件 12/10(週二)至12/18(週三) 親自取件或由本局退件
陸、附則
一、 收退件
(一) 複審作品請於規定時間內送交收件地點,由承辦單位發給收據存執,並簽寫切結書,俟展覽會全部結束後憑據領回作品。
(二) 所有參賽作品均須視本局展覽規畫參與巡迴展出,俟巡迴展結束後退件。
(三) 通知退件時間後逾期一個月未領回者,本局不負保管之責。
二、 本局得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本局主張著作財產權。
三、 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簡章規定,經評審委員會議確認失格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座(狀),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
四、 作品保險
(一)保險時間:複審收件截止日至退件截止日。
(二)保額最高賠償金:邀請作品每件新台幣貳拾萬元,參賽複審作品每件新台幣拾萬元。
(三)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負保管之責,惟保險條件以外之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時,不負賠償之責。
五、 本徵件簡章未盡或修正事宜隨時公布之。
六、活動訊息公告處:
(一)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徵件簡章公告於「下載專區」,比賽結果、活動訊息公告於「最新消息、新聞稿」
(二)活動部落格http://taoyuan.pixnet.net/blog,徵件簡章、比賽結果、活動訊息公告、參賽者意見交流。
(三)洽詢電話:03-3322592 # 8571趙小姐,傳真:03-3354384,或洽縣府
1999專線。地址: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壹、 宗旨:為提倡全民美育,推展美術創作風氣,進而鼓勵國內愛好藝術者持續創作。
貳、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參、邀請作品
一、 邀請當屆籌備委員以及初、複審評審委員每人乙件作品。
二、 請依受邀類別提供作品,作品尺寸請參考參賽作品之相關規定。
三、 可提供作品原件展出,或提供作品檔案(電子檔、照片、底片等)供本局製作畫冊,本局將致贈感謝狀乙紙、畫冊2冊,以申謝忱。
肆、參賽作品
一、 參賽資格:設籍台灣之藝術家,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二、參賽作品規範:
(一)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二年內之作品。
(二)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參賽者每類以乙件為限。
(三)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且三年內不得再送件參賽:
1.抄襲或偽冒之作品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曾在公開競賽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4.不願接受本局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三、送件方式:
(一)初審:(初審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備檔留存)
1.繳交完整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系列或聯幅作品亦請全部並置拍攝),作品照片務求清晰(宜洽請專業人員拍攝),每張照片背面右上角皆需黏貼附表一。另附局部圖或細部圖4×6吋2張,每件作品共需繳交3-4張照片。攝影作品需繳交完整作品照片1張,長邊限12吋,短邊不限。
2. 參賽送件表、作品照片、光碟寄至: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請加註:「參加第31屆桃源美展 OO類」。
3. 隨函檢附:
(1)儲存「WORD格式之送件表」及「300dpi解析度之JPG檔案格式作品圖檔」光碟片乙
片,並於光碟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
(二)複審:
1.通過初審者,由本局通知作者提送原件至本局視覺藝術科,作品背面右上角黏貼附表二。
2.凡上屆(第30屆桃源美展)各類前3名得獎者,可免初審直接參加複審,惟參賽類別須
與曾獲獎類別相符。
四、作品規格:
類別 初審檢送資料 複審送件規格
水墨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裝裱完成後(含框)總尺寸不得超過高220公分×寬150公分。
膠彩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1. 畫心尺寸最小30號,最大100號,務必裝框,畫框背面須加木板。
2. 不得以電腦合成大圖輸出拼貼加工。
書法
(篆刻)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1. 裝裱完成後(含框)總尺寸不得超過高220公分×寬150公分。
2. 篆刻作品鈐印以20至40方印為限。
油畫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畫心尺寸最小20號、最大100號,畫框背面須加木板。
水彩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1. 畫心尺寸最小56×56公分,最大165×165公分。
2. 作品需以畫框裝裱,加框後最大尺寸長寬小於200公分。
3. 畫框正面請加壓克力板,背面請加厚紙板或三夾板。
雕塑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不同角度拍攝之 4x 6吋照片3張。 1. 可送多件連作,但作品總尺寸各邊均小於200公分。
2. 作品空間需適於本局展覽室並便於搬運。作品重量(含包材)以本局電梯承載荷重(700公斤)為限。重量200公斤以上者,參賽者應全程自行搬運、佈置。
3. 請以堅固木箱或紙箱裝運,內部加緩衝材料,外箱請貼組裝完成照片。
工藝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不同角度拍攝之 4x 6吋照片3張。 1. 包含各種材質之創作,兼具實用機能與美感之作品。
2. 可送多件聯作,但作品總尺寸各邊均小於200公分。
3. 請以堅固木箱或紙箱裝運,內部加緩衝材料,外箱請貼組裝完成照片。
視覺設計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包含電腦繪圖、插畫、包裝設計、平面設計等。平面作品畫心尺寸最大全開(高114x寬79 公分)。
攝影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1張,長邊限12吋,短邊不限。
2. 作品媒材請註明輸出相紙材質、拍攝畫素及解析度。 1. 包含數位攝影。彩色黑白混合評審,惟自然生態、寫實報導類作品不得以非自然方式拍攝。
2. 畫心長邊限50.8公分至 76.2公分(短邊不限)。含框總尺寸小於110×110公分。
版畫 1.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照片8×10或 8x 12吋1張。
2. 作品局部圖或細部圖 4x 6吋照片2張。 畫幅尺寸最小對開(73×50公分,不含邊白)、最大150×150公分,版種不拘(不含數位版畫),需創作者簽名。
※參賽者應自行注意作品尺寸規定,經本局發現尺寸不符規定者,將拒收或予以退件。
※以玻璃裝裱者拒收。
※作品重量以本局電梯承載荷重(700公斤)為限。重量200公斤以上者,參賽者應全程自行搬運、佈置。(本局電梯深118公分,寬124公分,對角159公分。)
五、評審會議:
(一)由本局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相關迴避規定進行,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二)初審分十類評選,各類選出若干名進入複審。
(三)複審分十類審查原作,每類選出前3名各1位及佳作、入選若干名。
六、獎勵方式:
(一)各類錄取前3名各1位及佳作、入選若干名,參賽作品未達複審評審標準時,經該類評審決議得予從缺。
(二)各類「第1名」可獲獎金新台幣拾萬元(含稅10﹪)、獎狀乙紙、畫冊3份。
(三)各類「第2名」可獲獎金新台幣陸萬元(含稅10﹪)、獎狀乙紙、畫冊3份。
(四)各類「第3名」可獲獎金新台幣肆萬元(含稅10﹪)、獎狀乙紙、畫冊3份。
(五)各類「佳作」可獲獎狀乙紙、畫冊2份。
(六)各類「入選」可獲獎狀乙紙、畫冊1份。
伍、工作進度表
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
簡章公佈 5月初 公佈於本局網站及部落格,紙本簡章於
各縣市文化局免費索取
初審收件 6/24(週一)至7/15(週一),約3週 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
初審 7月底 入選名單於網站公布並以紙本公文個別通知
複審原件收件
邀請作品收件 8/14(週三)至8/20(週二),約1週 本局3樓視覺藝術科
複審 8月底 複審結果於網站公布並以紙本公文個別通知
佈展 11/12(週二)、11/13(週三) 文化局、中壢藝術館
展覽時間 11/14(週四)至12/08(週日),約4
週 文化局、中壢藝術館
撤展 12/10(週一) 文化局、中壢藝術館
頒獎典禮 11/23(週六) 文化局
巡迴展 另行規劃 未定
作品退件 12/10(週二)至12/18(週三) 親自取件或由本局退件
陸、附則
一、 收退件
(一) 複審作品請於規定時間內送交收件地點,由承辦單位發給收據存執,並簽寫切結書,俟展覽會全部結束後憑據領回作品。
(二) 所有參賽作品均須視本局展覽規畫參與巡迴展出,俟巡迴展結束後退件。
(三) 通知退件時間後逾期一個月未領回者,本局不負保管之責。
二、 本局得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本局主張著作財產權。
三、 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簡章規定,經評審委員會議確認失格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座(狀),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
四、 作品保險
(一)保險時間:複審收件截止日至退件截止日。
(二)保額最高賠償金:邀請作品每件新台幣貳拾萬元,參賽複審作品每件新台幣拾萬元。
(三)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負保管之責,惟保險條件以外之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時,不負賠償之責。
五、 本徵件簡章未盡或修正事宜隨時公布之。
六、活動訊息公告處:
(一)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徵件簡章公告於「下載專區」,比賽結果、活動訊息公告於「最新消息、新聞稿」
(二)活動部落格http://taoyuan.pixnet.net/blog,徵件簡章、比賽結果、活動訊息公告、參賽者意見交流。
(三)洽詢電話:03-3322592 # 8571趙小姐,傳真:03-3354384,或洽縣府
1999專線。地址: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
X-7聯盟首展
X-7聯盟首展
活動時間:2013/06/04 - 2013/07/28
活動地點:凡亞藝術空間 (臺中市西屯區河南路二段301巷16號B1)
主辦單位:凡亞藝術空間
隨著e化時代的大躍進,網路資訊在彈指之間瞬息取得,瞬時性的影像處理成為一種創作的常態。繪畫顯得具有一種反時間性 (contor-temporalita),尤其當落實在油畫創作的堅持上,所面臨的,是一種長時間的專業養成,需要對材料本身有一份深刻認識與理解,如 此,才能表現作品所隱含的意欲和奧妙。
由一群中台灣藝術家組成的藝術團體「X-7」,即將舉行成立的第一次展出,藝術家包含紀宗仁(1943-)、蔡正一(1954-)、廖本生 (1959-)、、游昭晴(1960-)游守中(1965-)、黃秋月(1965-)、柯適中(1966-)等七人。由他們的創作看來,已然形成一支風格 鮮明,視覺符號和而不同的抽象團體,可視為中台灣藝術家自主意識與理想的躍升。
當代資深藝術家紀宗仁自70年代即創作至今,數十年未曾懈怠,他的作品建構在「拆解與重構」的想像與勾勒。以抽象的意義觀之,透過心靈風景的關鍵符碼,不僅轉化為心理意象的敘述,同時也彰顯了個人的思想氣質與人文價值。
蔡正一的創作時間幾近40個年頭,他自述;具象、心象、抽象是他的藝術創作歷程,他的畫透過緊密的構圖安排與線條遊走,在密密縫縫的筆觸下顯得生機盎然。 蔡正一在直覺與自覺間,積蓄在內心的繪畫能量不斷泉湧,創作不綴,畫面呈現音樂般律動效果,既繪影,也傳聲。
廖本生的繪畫自1987年「印象重組」系列開始,即在創作的道路上呈現出一種幅度和廣度,從半具象的風景意象開展,幾乎三、四年就有一個新的系列發表。廖本生的作品已看不到物象再現,他畫中極度的抽象結構與行筆表現,更令觀者感受到中國水墨畫中的靈氣與心念的瞬息變化。
游守中的創作由新表現主義到抽象繪畫,建立了他自己獨特的藝術語言。他的繪畫是以線條與色彩所堆疊譜構而成的,畫中無論人物或景緻,都予以簡化,表現了強烈的色彩和造型上的旨趣,畫中的情與境呈現一種時間的停滯與結晶。
黃秋月的畫抽離具象,又從實際景物中擷取心境,並融合了空間與主體的形貌,使作品保留了可讀與不可讀的雙重語意。她的畫面充滿靈動的線條,同時富含豐饒的筆觸與墨漬般的痕跡, 筆隨意走,雜沓中自有節度。
學水墨出身的游昭晴,在轉換為西方媒材之後,作品依然保有靈動的氣韻與無窮變化的水墨痕跡,書性線條成為畫面的主要特色。表面上,他的作品以風景為主,實則筆墨所構成的,是他個人內在的感受,以及自我文化的本質思考,他的畫是景,也是境。
「損毀與再生」是柯適中創作的關鍵,藝術家每一次面對畫布,都有一種放棄昨日的積累,重新自我懷疑的自許。既不先佈局,也無固定模式,如此,畫布更像是等待被賦予內容的未知世界。隱然其間的視覺符碼,提供觀者在造型思考與具象隱喻間一個全新的可能。
「形而上的心象繪畫」是這個藝術團體的主要基調,他們透過感性的經驗與扎實的媒材技巧,傳承了廖繼春、陳銀輝這一系譜的本土形上繪畫風格。「X」象 徵一種無限大與可能性,透過畫會團體的群體發聲,讓此類藝術流派不再只是單一現象,而是全面構築一通曉時代的藝種,通曉心靈繪畫的真正內涵。
活動時間:2013/06/04 - 2013/07/28
活動地點:凡亞藝術空間 (臺中市西屯區河南路二段301巷16號B1)
主辦單位:凡亞藝術空間
隨著e化時代的大躍進,網路資訊在彈指之間瞬息取得,瞬時性的影像處理成為一種創作的常態。繪畫顯得具有一種反時間性 (contor-temporalita),尤其當落實在油畫創作的堅持上,所面臨的,是一種長時間的專業養成,需要對材料本身有一份深刻認識與理解,如 此,才能表現作品所隱含的意欲和奧妙。
由一群中台灣藝術家組成的藝術團體「X-7」,即將舉行成立的第一次展出,藝術家包含紀宗仁(1943-)、蔡正一(1954-)、廖本生 (1959-)、、游昭晴(1960-)游守中(1965-)、黃秋月(1965-)、柯適中(1966-)等七人。由他們的創作看來,已然形成一支風格 鮮明,視覺符號和而不同的抽象團體,可視為中台灣藝術家自主意識與理想的躍升。
當代資深藝術家紀宗仁自70年代即創作至今,數十年未曾懈怠,他的作品建構在「拆解與重構」的想像與勾勒。以抽象的意義觀之,透過心靈風景的關鍵符碼,不僅轉化為心理意象的敘述,同時也彰顯了個人的思想氣質與人文價值。
蔡正一的創作時間幾近40個年頭,他自述;具象、心象、抽象是他的藝術創作歷程,他的畫透過緊密的構圖安排與線條遊走,在密密縫縫的筆觸下顯得生機盎然。 蔡正一在直覺與自覺間,積蓄在內心的繪畫能量不斷泉湧,創作不綴,畫面呈現音樂般律動效果,既繪影,也傳聲。
廖本生的繪畫自1987年「印象重組」系列開始,即在創作的道路上呈現出一種幅度和廣度,從半具象的風景意象開展,幾乎三、四年就有一個新的系列發表。廖本生的作品已看不到物象再現,他畫中極度的抽象結構與行筆表現,更令觀者感受到中國水墨畫中的靈氣與心念的瞬息變化。
游守中的創作由新表現主義到抽象繪畫,建立了他自己獨特的藝術語言。他的繪畫是以線條與色彩所堆疊譜構而成的,畫中無論人物或景緻,都予以簡化,表現了強烈的色彩和造型上的旨趣,畫中的情與境呈現一種時間的停滯與結晶。
黃秋月的畫抽離具象,又從實際景物中擷取心境,並融合了空間與主體的形貌,使作品保留了可讀與不可讀的雙重語意。她的畫面充滿靈動的線條,同時富含豐饒的筆觸與墨漬般的痕跡, 筆隨意走,雜沓中自有節度。
學水墨出身的游昭晴,在轉換為西方媒材之後,作品依然保有靈動的氣韻與無窮變化的水墨痕跡,書性線條成為畫面的主要特色。表面上,他的作品以風景為主,實則筆墨所構成的,是他個人內在的感受,以及自我文化的本質思考,他的畫是景,也是境。
「損毀與再生」是柯適中創作的關鍵,藝術家每一次面對畫布,都有一種放棄昨日的積累,重新自我懷疑的自許。既不先佈局,也無固定模式,如此,畫布更像是等待被賦予內容的未知世界。隱然其間的視覺符碼,提供觀者在造型思考與具象隱喻間一個全新的可能。
「形而上的心象繪畫」是這個藝術團體的主要基調,他們透過感性的經驗與扎實的媒材技巧,傳承了廖繼春、陳銀輝這一系譜的本土形上繪畫風格。「X」象 徵一種無限大與可能性,透過畫會團體的群體發聲,讓此類藝術流派不再只是單一現象,而是全面構築一通曉時代的藝種,通曉心靈繪畫的真正內涵。
2013年6月8日 星期六
吳熙吉 臘筆創作"十八羅漢"專題特展
吳熙吉 臘筆創作"十八羅漢"專題特展
展期:2013/06/01/-06/30
展場:滿足藝術中心 Christy's Art Gallery
(新北市淡水區沙崙路25巷14號之1)
連結 http://www.christy-artgallery.com/Home/2013annual-exhibition-highlight/20130601
展期:2013/06/01/-06/30
展場:滿足藝術中心 Christy's Art Gallery
(新北市淡水區沙崙路25巷14號之1)
連結 http://www.christy-artgallery.com/Home/2013annual-exhibition-highlight/20130601
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2013年6月5日 星期三
2013南投縣草屯鎮九九美術學會會員聯展
2013南投縣草屯鎮九九美術學會會員聯展
展期:2013/06/16/-06/29/
展場:草屯鎮圖書館 九九藝廊
茶會:2013/06/16/-2:30PM
※活動照片
展期:2013/08/31/-09/11
展場:南投縣文化局 玉山展覽室
展期:2013/06/16/-06/29/
展場:草屯鎮圖書館 九九藝廊
茶會:2013/06/16/-2:30PM
※活動照片
展期:2013/08/31/-09/11
展場:南投縣文化局 玉山展覽室
2013年6月3日 星期一
擁抱滄桑-謝明錩水彩畫展
擁抱滄桑-謝明錩水彩畫展
展期:2013/06/01/-07/02/
展場:國立中興大學藝術中心(圖書館七樓)
開幕茶會: 2013/06/03/ 12:10
標籤: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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