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苗栗縣102年度苗栗美展


苗栗縣102年度苗栗美展

「苗栗縣102年度苗栗美展」簡章出爐 全國徵件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為提昇作品、地方觀光及文化產業行銷將地方性美展徵件改為全國徵件。

苗栗美展將於102年6月21日至27日受理收件,初審以照片送件為準,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國際文化觀光局特別提醒有意參加民眾,送件前請詳閱「苗栗縣102年度苗栗美展」簡章。

美展參加對象資格,由原先需設籍苗栗縣一年以上之美術創作者開放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參賽方式分初審、複審,初審以照片送件。獎金102年度更改 為各類別第一名一位伍萬元、第二名一位參萬元、第三名一位壹萬伍仟元、優選五名各伍仟元,並另增設貓裏獎一名,頒發伍萬元獎金及獎座。

徵件類別分為水墨膠彩、書法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木雕、陶藝、應用設計與綜合媒材等八類。以創作者近二年內創作為原則,且未在本局展出,並未 曾參加任何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展覽過之作品。徵件作品每類限一件,最多不超過二類。送件作品不得有代筆、冒名頂替、抄襲等情事,承辦單位視情況得以 要求現場施作,若經查證屬實者,除追回獎金及獎狀、公布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縣舉辦之各項比賽,簡章及送件登記表請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 站下載(http://www.mlc.gov.tw),或親自至本局展演藝術科索取均可。

得獎作品將於11月16日頒獎,同時於11月16日至12月4日於該局陳列館展出,歡迎各界愛好藝術的朋友們踴躍報名參加這場文化盛會與藝術饗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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