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4日 星期日

彰化縣書法學會「員林富偉盃」第一屆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彰化縣書法學會「員林富偉盃」第一屆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主  旨:  為弘揚書法藝術,振興中華文化,提昇生活品質及地區文化教育,推動社區生活品質,特舉辦「員林富偉盃」第一屆全國書法比賽,以促進學習書法風氣,培育藝文人才。
二、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員林鎮公所
2、主辦單位:彰化縣書法學會。
3、贊助單位:富偉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翁成文教基金會
4、協辦單位:員林國小、富偉獅子會、彰化企業經營研究協會
三、參加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四、比賽組別及作品規格:
比賽組別
初賽作品規格
決賽作品規格
國小中年級組(含低年級)
宣紙四開約68×34公分
宣紙四開約68×34公分
國小高年級組
宣紙四開約68×34公分
宣紙四開約68×34公分
國中組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大專高中組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宣紙全開約135×68公分
社會組﹙含研究所﹚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宣紙全開約135×68公分
長青組(60歲以上)
宣紙對開約135×34公分
宣紙全開約135×68公分
五、比賽程序:
1、初賽—®作品收件日期:自一0一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0一年四月三十日止(作品一人一件為限,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親送彰化縣員林鎮林森路301號;郵寄彰化縣員林鎮成功東路286巷19號,收件人:賴展昌先生收 電話:(0928)878369。®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五十名(得視參加比賽人數及作品優異程度酌量增減)參加決賽。®作品經初賽入選後,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並於一0一年五月十一日前網站公佈: http://163.23.79.1及http://www.facebook.com/groups/186290414750514/
2、決賽—®日期:一0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地點:彰化縣員林鎮三民街18號,員林國小活動中心(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面書寫,題目當天公佈,若當天不到者,以棄權論)。®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二張,不得使用個人紙張,其餘書寫工具請自備,請款識用印(國中小組可免用印)。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1、各組錄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優選十名,餘者為佳作。(所有獎項得視參加人數酌量增減)
2、獲獎名單當場公佈,隨即頒獎。
3、各組前三名及優選均贈獎狀一紙及獎金,佳作獎贈獎狀一紙及獎品。內容如下: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國小中年級組
1000
500
300
200
獎品
國小高年級組
1000
500
300
200
獎品
國中組
1500
800
400
300
獎品
大專高中組
3000
2000
1000
500
獎品
社會組
10000
6000
4000
1000
獎品
長青組
8000
5000
3000
800
獎品
※ 備註: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七、參賽須知:
1、參賽者限參加一組,並填寫「員林富偉盃第一屆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貼附於作品背面之右上角,分初賽、決賽二階段評審。
2、參加初賽作品,一人一件為限,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如自撰、詩詞、名句、格言、佳句皆可),字體不拘,不加標點符號,筆畫重複描繪者不予鼓勵,須落款用印(國中小組可免用印),不須裱褙。
3、參加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4、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彰化縣書法學會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有製作專輯、展覽、攝影、出版、宣導等權利。
八、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秘書長:       財務長:        理事長:

彰化縣書法學會「員林富偉盃」第一屆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加組別
¨國小中年級組(含低年級)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大專高中組 ¨社會組﹙含研究所﹚ ¨長青組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就讀年級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連絡電話
(宅)
(公)
(行動)
※備註:本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剪下影印或放大,報名表請貼附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彰化縣書法學會「員林富偉盃」第一屆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加組別
¨國小中年級組(含低年級)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大專高中組 ¨社會組﹙含研究所﹚ ¨長青組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就讀年級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連絡電話
(宅)
(公)
(行動)
※備註:本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剪下影印或放大,報名表請貼附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