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 星期五

第十二屆【明宗獎】全國書法篆刻比賽

第十二屆【明宗獎】全國書法篆刻比賽
收件日期:
(一)初賽作品收件日期:100年7月18日至30日(以郵戳為憑),社會組決賽作品收件請於10月7日前寄達。
(二)參賽及參展作品請逕寄送高雄市湖內區保生路一○三號、吳立敏小姐收。
洽詢電話:07-6991065 。
參賽規則:
(一)參賽者請填寫「明宗獎全國書法篆刻展報名表」(如附件),貼於作品或照片背面之左下角,分初、決賽二階段評審,參加初賽作品,一人以乙件為限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不拘;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二)學生組初賽規格,國、高中組以直式對開(約135×34公分),需落款;國小組一律以四開(約68×34公分)宣紙書寫,落款請自行決定,書寫後不須裱褙;決賽規格同初賽。現場決賽時(社會組除外),參加者請自備書寫用具,比賽用紙由承辦單位提供。
(三)作品經初賽入選後,由承辦單位預計於九月上旬專函通知入選者及公告於明宗國小網站:http://www.mzp.ks.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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