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台積電青年書法大賞】
徵件辦法
■宗旨
提昇青年學子對中國文字,及書法、篆刻藝術的認識及興趣,並將此傳統藝術融入社會與生活,以鼓勵社會大眾及年輕學子對經典文化的重視。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積電文教基金會、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協辦單位:光點台北
■參賽項目及獎額
共分楷隸、行草、篆刻三組,每組取:
首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座一座
優勝五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獎座一座
■參賽資格
楷隸組、行草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篆刻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以上之在學學生,以及35歲以下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
■徵件時間
自即日徵件至100年1月16日(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參賽內容
第一階段
楷隸組、行草組:
1.參賽者須附上書法報名表與作品資料表。
2.自行挑選書寫內容,作品以四尺宣紙對開(長約135公分,寬約35公分),直幅書寫,不加標點符號。無須裱褙,須落款。作品另附A4作品資料表,以細明體打字抄錄書寫本文之依據原作,並註明原詩詞經文之作者及名稱(原作者不詳者亦須註明出處)。未註明書寫本文之原作者、名稱或出處者,不列入評審。
3.題目主題:以現代新詩、散文、古詩詞、經文,或古典名家之五言、七言絕句等,自行摘錄三十字以內,且須能說明引用出處者為限。
篆刻組:
1.參賽者須附上篆刻報名表與作品資料表。
2.作品資料表須附上個人印拓共三方八分印,媒材不限。四個題目擇一,創作文字章和圖像章各一方;另一印拓可自選仿刻或其他創作,不限文字章或圖像章,須註明印刻原字及圖案內容。請將作品拓印於雁皮宣,並裁切印面形狀貼於作品資料表內。
3.四個題目擇一創作(切勿拘泥主題之字面及字數,篆刻作品之題目及內容符合選擇之主題題旨即可):A. 綠生活
B. 街角風景
C. 偶像不老
D. 百年風華
4.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皆須附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並詳實填寫。參賽相關表格請於活動網站 www.tsmc-calligraphy.org下載。
2)作品原件(掃描影印者拒絕受理)連同附件,掛號郵寄至「1064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79號7樓之6」,「台積電青年書法大賞」工作小組收。信封請註明參賽組別。
3)可跨組參賽,每組參選一件作品為限,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4)由主辦單位進行第一階段之評審作業,通過第一階段評審之參賽者,始可參加第二階段比賽。
第二階段
1.以現場書寫、篆刻為原則。
2.主辦單位於第一階段評審作業完成、揭曉入選者後,同時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及活動官網公布第二階段比賽辦法。
3.決賽場地設於大台北地區,食宿交通費用須由參賽者自理。
■其他注意事項
1.第二階段評審完成、揭曉得獎名單後,另公布頒獎典禮及成果展之時間、地點。
2.得獎作品將由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典藏,作為公益活動之用。
3.所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部分作品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中時電子報、活動官網、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官網等處發表。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開發活動紀念商品並銷售,發表及出版時不另致酬。
4.如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參加其他競賽或公開發表之作品,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外,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參賽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主辦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6.徵件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於活動官網修正公布。
■客服資訊
活動官網:www.tsmc-calligraphy.org
臉書粉絲頁:台積電青年書法大賞
活動專線:(02)8369-5660
客服郵箱:service@tsmc-calligraphy.org
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2011年屏東美展
2011年屏東美展
初審收件:
即日起至2011年1月14日(星期五)止。
(郵戳為憑,逾期退回)以掛號郵寄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屏東美展收件處(90054屏東市大連路69號)電話:08-7360332轉2133。
簡章及送件表可於http://www.cultural.pthg.gov.tw或http://www.pthg.gov.tw中下載
作品類別 作品規格
第一類 水墨、膠彩 作品應親自落款,裝裱完整。
第二類 書法、篆刻 書法作品書體不拘,應親自落款,裝裱完整。
第三類 油彩、壓克力彩、混合素材繪畫作品畫框背面請加裱木板,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第四類 水彩、版畫、粉彩、素描等作品畫框背面請加裱木板,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以上作品(含裝裱)最長邊不得超過220㎝(聯幅拼合或系列作品每單一局部亦同前規格)。
*以上送件作品請於作品背面左上角黏貼附件3表二,以利登記及運送,不符以上規定者不收。
獎勵:
(1)屏東獎三名(不分類):頒發獎座1座及獎金新台幣壹15萬元整。(獎金包含所得稅,「屏東獎」作品所有權及著作權歸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所有,其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2)優選12名:頒發獎金1萬元整及獎狀乙紙。(獎金包含所得稅)
(3)入選若干名(分類):獎狀乙紙。
參賽作品成績未臻水準者,前列獎項得從缺。
(4)入選以上作品頒發獎狀外,並贈專輯2冊。
(5)前三屆獲屏東獎者得刊印新作乙件於本屆專輯中。
(6)獲屏東獎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類別評選。
初審收件:
即日起至2011年1月14日(星期五)止。
(郵戳為憑,逾期退回)以掛號郵寄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屏東美展收件處(90054屏東市大連路69號)電話:08-7360332轉2133。
簡章及送件表可於http://www.cultural.pthg.gov.tw或http://www.pthg.gov.tw中下載
作品類別 作品規格
第一類 水墨、膠彩 作品應親自落款,裝裱完整。
第二類 書法、篆刻 書法作品書體不拘,應親自落款,裝裱完整。
第三類 油彩、壓克力彩、混合素材繪畫作品畫框背面請加裱木板,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第四類 水彩、版畫、粉彩、素描等作品畫框背面請加裱木板,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以上作品(含裝裱)最長邊不得超過220㎝(聯幅拼合或系列作品每單一局部亦同前規格)。
*以上送件作品請於作品背面左上角黏貼附件3表二,以利登記及運送,不符以上規定者不收。
獎勵:
(1)屏東獎三名(不分類):頒發獎座1座及獎金新台幣壹15萬元整。(獎金包含所得稅,「屏東獎」作品所有權及著作權歸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所有,其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2)優選12名:頒發獎金1萬元整及獎狀乙紙。(獎金包含所得稅)
(3)入選若干名(分類):獎狀乙紙。
參賽作品成績未臻水準者,前列獎項得從缺。
(4)入選以上作品頒發獎狀外,並贈專輯2冊。
(5)前三屆獲屏東獎者得刊印新作乙件於本屆專輯中。
(6)獲屏東獎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類別評選。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2010年文化資產專題演講計畫(寫生比賽)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99年文化資產守護系列活動--
霧峰「林家花園」文化古蹟巡禮
台灣議會之父林獻堂135華誕紀念暨櫟社詩文情懷系列活動
一、宗 旨:為活化歷史古蹟,促進空間再利用,啟發人文素養,本次以國定古蹟霧峰林家文化資產為主體並配合台灣議會之父林獻堂135華誕紀念暨櫟社詩文情懷活動,藉靜態展示、導覽解說、古蹟彩繪、專題演講及藝文表演等,進行文化再現,讓參與者觸發懷古情懷,對古蹟文物有更深一層的認識,進而培養歸屬感、認同感與使命感,共同守護文化資產而努力。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
三、主辦單位: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行政院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四、承辦單位:明台高中
五、協辦單位:中央研究院台史所、省諮議會、國立台灣交響樂團、霧峰鄉農會、霧峰鄉公所、
霧峰鄉各級學校、台中縣書法學會、登瀛詩社
六、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籍國民。
(二)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等在學之學生均得參加。
(三)凡就讀外僑學校但具中國民國國籍之學生。
七、比賽組別:
(一)社會組:大專(含)以上。
(二)高中組:不分年級。
(三)國中組:不分年級。
(四)國小高年級組:國小四~六年級。
(五)國小低年級組:幼稚園~國小三年級。
八、比賽日期: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三十分止。
九、報名方式:團體及個人請於十二月六日前至明台高中網站完成網路報名手續,報名網址
http://www.mtvs.tcc.edu.tw
十、比賽地點;霧峰林家花園-萊園(明台高中各古蹟景點)
十一、畫具及顏料: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印發,背後加印比賽用紙標示,參賽者不得掉換其他格式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參賽者所需之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本會不提供其他器具或設備,國中組(含)以上限用水彩作畫,國小組以下技法不拘。
十二、比賽規則:
(一)參賽者請於當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至報名地點向工作人員領取畫紙,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在旁代筆,或依既成圖片臨摹,違者不予計分。
(二)參賽者請於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資料,收件時間:12:00~14:30於現場繳交作品(明台高中政光科技大樓前廣場),逾期未交者以棄權論。
(三)參賽者需於規定範圍內作畫,並服從主辦單位人員指導,維護環境整潔。
十三、評審:凡交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並於十二月十八日
(星期六)下午三時於明台高中政光科技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舉辦頒獎典禮,並擇期於明台高中展覽作品。
十四、錄取名額:各組錄取第一名至第三名及佳作兩名。
十五、獎勵辦法:
(四)社會組:第一名-獎牌及獎金捌仟元、第二名-獎牌及獎金陸仟元、第三名-獎牌及獎金肆仟元、佳作-獎狀及獎金貳仟元。
(五)國、高中組:第一名-獎牌及獎金陸仟元、第二名-獎牌及獎金肆仟元、第三名-獎牌及獎金貳仟元、佳作-獎狀及獎金壹仟元。
(六)國小組:第一名-獎牌及獎金參仟陸佰元、第二名-獎牌及獎金貳仟元、第三名-獎牌及獎金壹仟元、佳作-獎狀及獎金陸佰元。
(七)凡經由網路報名並當日完成比賽者,繳交作品同時頒發參賽證明。
十六、附則:作品不辦理退件,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作者同意將入選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編輯、印製畫冊、上網公告等。
十七、本實施要點及比賽成績將公告於明台高中網站http://www.mtvs.tcc.edu.tw
十八、活動聯絡人:明台高中 人事室 04-23393071轉225 江慶恭主任
霧峰「林家花園」文化古蹟巡禮
台灣議會之父林獻堂135華誕紀念暨櫟社詩文情懷系列活動
一、宗 旨:為活化歷史古蹟,促進空間再利用,啟發人文素養,本次以國定古蹟霧峰林家文化資產為主體並配合台灣議會之父林獻堂135華誕紀念暨櫟社詩文情懷活動,藉靜態展示、導覽解說、古蹟彩繪、專題演講及藝文表演等,進行文化再現,讓參與者觸發懷古情懷,對古蹟文物有更深一層的認識,進而培養歸屬感、認同感與使命感,共同守護文化資產而努力。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
三、主辦單位: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行政院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四、承辦單位:明台高中
五、協辦單位:中央研究院台史所、省諮議會、國立台灣交響樂團、霧峰鄉農會、霧峰鄉公所、
霧峰鄉各級學校、台中縣書法學會、登瀛詩社
六、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籍國民。
(二)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等在學之學生均得參加。
(三)凡就讀外僑學校但具中國民國國籍之學生。
七、比賽組別:
(一)社會組:大專(含)以上。
(二)高中組:不分年級。
(三)國中組:不分年級。
(四)國小高年級組:國小四~六年級。
(五)國小低年級組:幼稚園~國小三年級。
八、比賽日期: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三十分止。
九、報名方式:團體及個人請於十二月六日前至明台高中網站完成網路報名手續,報名網址
http://www.mtvs.tcc.edu.tw
十、比賽地點;霧峰林家花園-萊園(明台高中各古蹟景點)
十一、畫具及顏料: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印發,背後加印比賽用紙標示,參賽者不得掉換其他格式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參賽者所需之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本會不提供其他器具或設備,國中組(含)以上限用水彩作畫,國小組以下技法不拘。
十二、比賽規則:
(一)參賽者請於當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至報名地點向工作人員領取畫紙,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在旁代筆,或依既成圖片臨摹,違者不予計分。
(二)參賽者請於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資料,收件時間:12:00~14:30於現場繳交作品(明台高中政光科技大樓前廣場),逾期未交者以棄權論。
(三)參賽者需於規定範圍內作畫,並服從主辦單位人員指導,維護環境整潔。
十三、評審:凡交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並於十二月十八日
(星期六)下午三時於明台高中政光科技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舉辦頒獎典禮,並擇期於明台高中展覽作品。
十四、錄取名額:各組錄取第一名至第三名及佳作兩名。
十五、獎勵辦法:
(四)社會組:第一名-獎牌及獎金捌仟元、第二名-獎牌及獎金陸仟元、第三名-獎牌及獎金肆仟元、佳作-獎狀及獎金貳仟元。
(五)國、高中組:第一名-獎牌及獎金陸仟元、第二名-獎牌及獎金肆仟元、第三名-獎牌及獎金貳仟元、佳作-獎狀及獎金壹仟元。
(六)國小組:第一名-獎牌及獎金參仟陸佰元、第二名-獎牌及獎金貳仟元、第三名-獎牌及獎金壹仟元、佳作-獎狀及獎金陸佰元。
(七)凡經由網路報名並當日完成比賽者,繳交作品同時頒發參賽證明。
十六、附則:作品不辦理退件,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作者同意將入選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編輯、印製畫冊、上網公告等。
十七、本實施要點及比賽成績將公告於明台高中網站http://www.mtvs.tcc.edu.tw
十八、活動聯絡人:明台高中 人事室 04-23393071轉225 江慶恭主任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南方流行音樂 原創影音徵件
南方流行音樂 原創影音徵件中 報名從速!
2011/7/1/-7/31受理報名
流行音樂 原創萬歲!高雄市政府首推南方流行音樂原創影音大賞 歡迎集氣拿獎金!一首動聽的歌曲,MV絕對功不可沒!配合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軟體計畫,高雄市政府首度推出「流行音樂原創歌曲影音創作徵選試辦計畫」,即日起正式開跑,歡迎全國流行音樂好手踴躍報名參加。南方原創影音大賞-流行音樂原創歌曲影音創作徵選(試辦)計畫
◆計畫緣起及構想:
配合行政院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方案,舉辦影音創作獎助計畫及競賽活動呈現原創音樂精神,以培養南方流行音樂產業基層創作實力,提升影音創作能量。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執行方式:
分「南方之歌-原創歌曲影音獎助計畫」及「南方大賞-原創影音大獎徵選」兩階段進行。一、「南方之歌-原創歌曲影音獎助計畫」歡迎影音工作者(含公司、團體及個人)提案申請,入選者每名可獲得創作獎助金新臺幣20萬元,並須參加第二階段「南方大賞-原創影音大獎徵選」(未入選者,亦可參加此項競賽)。二、「南方大賞-原創影音大獎徵選」開放全國好手報名參加,推出「南方大賞」、「南方之歌」、「南方之星」3大獎項,總獎金90萬元。
◆報名日期:
一、「南方之歌-原創歌曲影音獎助計畫」分三梯次受理收件,第一梯次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12月5日止,第二、三梯次分別為100年2月及4月。入選之計畫須於100年7月底前完成實體MV作品,其中詞曲及MV須於100年7月31日前不能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及發行。
二、「南方大賞-原創影音大獎徵選」於100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受理報名,預計100年9月初公布得獎名單。
◆報名方式:
申請資料一律提供電子檔,e-mail至y1206@kcg.gov.tw及y1206@mail.khcc.gov.tw電子信箱,並另以掛號郵寄光碟片至文化局(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第一科收),以確保申請權益。詳細報名須知及申請書表請點選「檔案下載」。或電洽07-2288812王小姐;y1206@kcg.gov.tw、y1206@mail.khcc.gov.tw。
2011/7/1/-7/31受理報名
流行音樂 原創萬歲!高雄市政府首推南方流行音樂原創影音大賞 歡迎集氣拿獎金!一首動聽的歌曲,MV絕對功不可沒!配合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軟體計畫,高雄市政府首度推出「流行音樂原創歌曲影音創作徵選試辦計畫」,即日起正式開跑,歡迎全國流行音樂好手踴躍報名參加。南方原創影音大賞-流行音樂原創歌曲影音創作徵選(試辦)計畫
◆計畫緣起及構想:
配合行政院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方案,舉辦影音創作獎助計畫及競賽活動呈現原創音樂精神,以培養南方流行音樂產業基層創作實力,提升影音創作能量。
◆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執行方式:
分「南方之歌-原創歌曲影音獎助計畫」及「南方大賞-原創影音大獎徵選」兩階段進行。一、「南方之歌-原創歌曲影音獎助計畫」歡迎影音工作者(含公司、團體及個人)提案申請,入選者每名可獲得創作獎助金新臺幣20萬元,並須參加第二階段「南方大賞-原創影音大獎徵選」(未入選者,亦可參加此項競賽)。二、「南方大賞-原創影音大獎徵選」開放全國好手報名參加,推出「南方大賞」、「南方之歌」、「南方之星」3大獎項,總獎金90萬元。
◆報名日期:
一、「南方之歌-原創歌曲影音獎助計畫」分三梯次受理收件,第一梯次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12月5日止,第二、三梯次分別為100年2月及4月。入選之計畫須於100年7月底前完成實體MV作品,其中詞曲及MV須於100年7月31日前不能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及發行。
二、「南方大賞-原創影音大獎徵選」於100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受理報名,預計100年9月初公布得獎名單。
◆報名方式:
申請資料一律提供電子檔,e-mail至y1206@kcg.gov.tw及y1206@mail.khcc.gov.tw電子信箱,並另以掛號郵寄光碟片至文化局(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第一科收),以確保申請權益。詳細報名須知及申請書表請點選「檔案下載」。或電洽07-2288812王小姐;y1206@kcg.gov.tw、y1206@mail.khcc.gov.tw。
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
盛世皇朝祕寶-法門寺地宮與大唐文物特展
盛世皇朝祕寶-法門寺地宮與大唐文物特展
展期:2010/10/29/-2011/1/9/
展場:國立歷史博物館一樓101、102、103展廳
資訊來源http://www.tosun.org.tw/famen/index-1.php
盛世皇朝祕寶-法門寺地宮與大唐文物特展
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與國立歷史博物館及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共同舉辦「盛世皇朝祕寶-法門寺地宮與大唐文物特展」,展期自99年10月29日至100年1月9日止,於國立歷史博物館一樓101、102、103展廳舉行。
「盛世皇朝祕寶-法門寺地宮與大唐文物特展」展品為唐朝皇帝御用品及佛指舍利供奉品120件(組),最高等級文物之一級品佔55%,等級之高前所未見,是近年兩岸文化藝術界最受矚目的活動,更是「曠世珍寶、古物今看、大唐皇朝、典藏盡現」的心靈文化展覽。而為了推廣本展覽活動,主辦單位對於團體購買本展覽活動票券者另提供給予優惠。
「盛世皇朝祕寶-法門寺地宮與大唐文物特展」不僅為宗教與藝術結合的優質文化藝術展演活動,並促進民眾重視文化資產保護的意識及觀念,敦使參觀民眾從中感受開放文明對社會進步之影響,可謂意義深遠。企盼社會大眾把握難得機會,前往參觀。
展期:2010/10/29/-2011/1/9/
展場:國立歷史博物館一樓101、102、103展廳
資訊來源http://www.tosun.org.tw/famen/index-1.php
盛世皇朝祕寶-法門寺地宮與大唐文物特展
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與國立歷史博物館及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共同舉辦「盛世皇朝祕寶-法門寺地宮與大唐文物特展」,展期自99年10月29日至100年1月9日止,於國立歷史博物館一樓101、102、103展廳舉行。
「盛世皇朝祕寶-法門寺地宮與大唐文物特展」展品為唐朝皇帝御用品及佛指舍利供奉品120件(組),最高等級文物之一級品佔55%,等級之高前所未見,是近年兩岸文化藝術界最受矚目的活動,更是「曠世珍寶、古物今看、大唐皇朝、典藏盡現」的心靈文化展覽。而為了推廣本展覽活動,主辦單位對於團體購買本展覽活動票券者另提供給予優惠。
「盛世皇朝祕寶-法門寺地宮與大唐文物特展」不僅為宗教與藝術結合的優質文化藝術展演活動,並促進民眾重視文化資產保護的意識及觀念,敦使參觀民眾從中感受開放文明對社會進步之影響,可謂意義深遠。企盼社會大眾把握難得機會,前往參觀。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100(201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徵件
100(201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徵件
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自100(2011)年3月1日至4月20日止
報名網站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arts
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自100(2011)年3月1日至4月20日止
報名網站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arts
曾子雲創作展
曾子雲創作展
展期:2010/11/27-12/9/
展場:台中市文化局_大墩藝廊(一)
02 tzeng-tz-yun
http://blog.xuite.net/wufuyishu/goodstudent/8941676
人間味‧篆刻情(一)
http://dadunpicture1.blogspot.com/search/label/%E6%9B%BE%E5%AD%90%E9%9B%B2
展期:2010/11/27-12/9/
展場:台中市文化局_大墩藝廊(一)
02 tzeng-tz-yun
http://blog.xuite.net/wufuyishu/goodstudent/8941676
人間味‧篆刻情(一)
http://dadunpicture1.blogspot.com/search/label/%E6%9B%BE%E5%AD%90%E9%9B%B2
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黑白世界:大自然的畫質--段岳衡攝影個展
黑白世界大自然的畫質--段岳衡攝影個展
展覽期間:2010.11.19~12.26
展覽地點:大象藝術空間館/ 台中太古汽車
開幕茶會:2010.11.20 15:00
近期展覽:邁阿密亞洲藝術博覽會
展出時間:2010.12.01~12.05
在現代數位攝影當道情況下,古老的黑白攝影逐漸式微。而快速進化的科技慢慢的改變了攝影習慣,傳統的黑白攝影手法成了老派的代表。但不可否認,傳統的攝影手法卻是最能真切地反映出攝影者內心所欲表達的世界。而隨著科技的進步,如何融合新舊式攝影手法的長處,殺出一條革新的血路成了現今攝影家當前重要的課題。
觀看段岳衡的作品,我們不難發現作品中透露出的濃濃禪意以及寧靜致遠的氛圍。簡單的色調精細刻畫出的沉穩,尤其是黑灰白三色的組合色調;廣角取景的攝影手法及快門緩慢流動所捕捉到的萬物流逝軌跡及微妙韻律,細緻地掌握著影像的節奏與色調的輕重,讓簡潔的畫面蘊含著更為豐富的秘密;一種基於對大自然、對生命有所感悟而衍生的空間,一種淬鍊許久的禪宗意味,在空氣中慢慢地渲染開來。而令人詫異的是這些令人震懾的影像居然是用數位相機所創造出來的奇蹟!
段岳衡透過大膽的實驗探索與多次的嘗試驗證,進退自如的將低於2000萬畫素的數位影像調理出足以與大畫幅相機媲美的視覺空間;心中澎湃的情感巧妙地藉由0與1簡單的數位空間而交織出華麗的樂章。通過這些大自然簡單又樸實的美麗元素,段岳衡的攝影作品將我們帶入一個偶遇的美景內,不論是遼闊的大山大水或是扭曲的枝條更或是湍急的水流;這些隨手可得或者是刻意追尋的自然元素,建構出一幅幅足以撫慰人心的冥想空間。透視這些畫面,則意外的挖掘出平靜的影像背後所傳遞出的仁慈光暈。
誠摯地邀請您蒞臨大象藝術空間館欣賞這場難能可貴的美麗奇景,與我們一同沉靜於寧靜、祥和的平衡之中,細細品味作品所欲表達的禪意哲學與禪宗意境。
大象 http://www.daxiang.com.tw/exhibition.html
※段岳衡攝影請柬
※段岳衡攝影作品
段岳衡Slide Show
http://rentit4biz.net/slideshow.aspx
展覽期間:2010.11.19~12.26
展覽地點:大象藝術空間館/ 台中太古汽車
開幕茶會:2010.11.20 15:00
近期展覽:邁阿密亞洲藝術博覽會
展出時間:2010.12.01~12.05
在現代數位攝影當道情況下,古老的黑白攝影逐漸式微。而快速進化的科技慢慢的改變了攝影習慣,傳統的黑白攝影手法成了老派的代表。但不可否認,傳統的攝影手法卻是最能真切地反映出攝影者內心所欲表達的世界。而隨著科技的進步,如何融合新舊式攝影手法的長處,殺出一條革新的血路成了現今攝影家當前重要的課題。
觀看段岳衡的作品,我們不難發現作品中透露出的濃濃禪意以及寧靜致遠的氛圍。簡單的色調精細刻畫出的沉穩,尤其是黑灰白三色的組合色調;廣角取景的攝影手法及快門緩慢流動所捕捉到的萬物流逝軌跡及微妙韻律,細緻地掌握著影像的節奏與色調的輕重,讓簡潔的畫面蘊含著更為豐富的秘密;一種基於對大自然、對生命有所感悟而衍生的空間,一種淬鍊許久的禪宗意味,在空氣中慢慢地渲染開來。而令人詫異的是這些令人震懾的影像居然是用數位相機所創造出來的奇蹟!
段岳衡透過大膽的實驗探索與多次的嘗試驗證,進退自如的將低於2000萬畫素的數位影像調理出足以與大畫幅相機媲美的視覺空間;心中澎湃的情感巧妙地藉由0與1簡單的數位空間而交織出華麗的樂章。通過這些大自然簡單又樸實的美麗元素,段岳衡的攝影作品將我們帶入一個偶遇的美景內,不論是遼闊的大山大水或是扭曲的枝條更或是湍急的水流;這些隨手可得或者是刻意追尋的自然元素,建構出一幅幅足以撫慰人心的冥想空間。透視這些畫面,則意外的挖掘出平靜的影像背後所傳遞出的仁慈光暈。
誠摯地邀請您蒞臨大象藝術空間館欣賞這場難能可貴的美麗奇景,與我們一同沉靜於寧靜、祥和的平衡之中,細細品味作品所欲表達的禪意哲學與禪宗意境。
大象 http://www.daxiang.com.tw/exhibition.html
※段岳衡攝影請柬
※段岳衡攝影作品
段岳衡Slide Show
http://rentit4biz.net/slideshow.aspx
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第六屆「勝安藝術獎」暨第四屆「熱愛藝術獎」
第六屆「勝安藝術獎」暨第四屆「熱愛藝術獎」
2010年全國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徵件:2010.10.14(三)~11.14(日)
http://www.ananart.org/scholarship/scholarship2010.htm
2010年全國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徵件:2010.10.14(三)~11.14(日)
http://www.ananart.org/scholarship/scholarship2010.htm
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新相心象2010陳明善畫展」
「新相心象2010陳明善畫展」
展期:2010/10/30/-11/11/
展場:台中市文化中心 大墩藝廊(一)
地址:台中市西區英才路 600 號
※參考照片
陳明善先生,1933年生於四川,除水彩外亦從事油畫創作,早期喜歡以水彩渲染技法以山城、古屋、船、作為創作素材,中期則以山水、沙灘、海、溪流、漁港為主題,近期則喜愛以花卉、人物、山川、靜物等題材去表現台灣鄉土風貌。
其作品曾參加國內外重要聯展及個展數十次,並先後個展於龍門、春之、台灣北京高格、有熊氏、亞洲、現代、飛皇、太平洋文化基金會、積禪50、台中首都、由鉅、凡亞等著名畫廊,台北市立美術館、國立台灣美術館、高雄市立美術館及各縣市文化中心,與東海、中興、靜宜、逢甲、南開、雲林科大、淡江等大學藝術中心,其作品獲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新加坡、中國大陸、香港等地區及國家個人收藏,曾獲1980年第20屆中國文藝獎章,1993年第30屆中華民國畫學會金爵獎、1995年第18屆中興文藝獎章,曾聘任省美館開館籌備委員、全省美展評審委員、全省各縣市文化中心美展評審委員、國立台灣美術館展品評審委員、高雄市美展評審委員、中部美展評審委員、台中市文化中心諮詢委員、大墩美展評審委員、逢甲大學展品評審委員、私立靜宜大學戶外景觀藝術諮詢委員、席德進基金會董事等職,2001年獲頒台中市資深優秀美術家表揚,現為專業畫家。
近年,陳明善先生在他不斷研究中,以油畫顏料經過稀釋以乾濕互補交互運用,把水彩灑脫淋漓渲染的技法,用油彩表現出來。同時他以哲學性的思維和理念去觀察自然,從情中求形,再從形中放情,有形的觀念,但沒有形的約束化繁為簡,隨情所寫、隨心所欲,畫中除蘊含著清俗孤寂自勵的生命情懷,更表現出獨特而具有濃厚東方水墨韻味的油彩作品,油畫和水彩結合為一,無論具象或抽象皆以心象出發,更進一步的走出屬於自己獨特的個人藝術創作風格。
展期:2010/10/30/-11/11/
展場:台中市文化中心 大墩藝廊(一)
地址:台中市西區英才路 600 號
※參考照片
陳明善先生,1933年生於四川,除水彩外亦從事油畫創作,早期喜歡以水彩渲染技法以山城、古屋、船、作為創作素材,中期則以山水、沙灘、海、溪流、漁港為主題,近期則喜愛以花卉、人物、山川、靜物等題材去表現台灣鄉土風貌。
其作品曾參加國內外重要聯展及個展數十次,並先後個展於龍門、春之、台灣北京高格、有熊氏、亞洲、現代、飛皇、太平洋文化基金會、積禪50、台中首都、由鉅、凡亞等著名畫廊,台北市立美術館、國立台灣美術館、高雄市立美術館及各縣市文化中心,與東海、中興、靜宜、逢甲、南開、雲林科大、淡江等大學藝術中心,其作品獲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新加坡、中國大陸、香港等地區及國家個人收藏,曾獲1980年第20屆中國文藝獎章,1993年第30屆中華民國畫學會金爵獎、1995年第18屆中興文藝獎章,曾聘任省美館開館籌備委員、全省美展評審委員、全省各縣市文化中心美展評審委員、國立台灣美術館展品評審委員、高雄市美展評審委員、中部美展評審委員、台中市文化中心諮詢委員、大墩美展評審委員、逢甲大學展品評審委員、私立靜宜大學戶外景觀藝術諮詢委員、席德進基金會董事等職,2001年獲頒台中市資深優秀美術家表揚,現為專業畫家。
近年,陳明善先生在他不斷研究中,以油畫顏料經過稀釋以乾濕互補交互運用,把水彩灑脫淋漓渲染的技法,用油彩表現出來。同時他以哲學性的思維和理念去觀察自然,從情中求形,再從形中放情,有形的觀念,但沒有形的約束化繁為簡,隨情所寫、隨心所欲,畫中除蘊含著清俗孤寂自勵的生命情懷,更表現出獨特而具有濃厚東方水墨韻味的油彩作品,油畫和水彩結合為一,無論具象或抽象皆以心象出發,更進一步的走出屬於自己獨特的個人藝術創作風格。
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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