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第一屆天人菊歌曲創作比賽
收件日期:2010/11/25/止
主辦: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辦理2010第一屆天人菊歌曲創作比賽,收件日期延至99年11月25日,歡迎各界踴躍共襄盛舉。
由澎湖縣政府文化局主辦之2010第一屆天人菊歌曲創作比賽參加資格:以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及依法登記之財、社團法人及外籍人士為參賽對象,每人參賽作品至多不得逾三個,但詞、曲分屬不同人時,應由參賽者取得其他詞(曲)創作者之同意後,始得報名。
創作主題與作品形式:歌詞內容必須以唱頌澎湖縣花天人菊為主題,將天人菊的元素融入歌曲當中的全新創作,創作形式、風格不拘。
參賽作品須以國、台語創作,時間以6分鐘為限(含6分鐘)。
參賽作品須以詞+曲的完整形式配套參加,單以詞或曲參賽,將不列入評選。每一件作品詞曲如為多人共同創作,仍視為1件,以1人代表報名及領取獎金。
特優1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獎狀1張。 有關收件、決審及頒獎日期:
收件日期:99年8月25日至11月25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
決審日期:99年12月15日。頒獎典禮日期:99年12月25日(星期六)。
評審方式為聘請相關「大學音樂系學者、澎湖地區文化及文學工作者、專業音樂人」等5人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團。
本活動創作;初選擇前10名之優秀創作進入複選。請參賽者應將參選作品(含活動報名表、切結書、作品光碟片及歌詞稿)一併寄出,並於信封上註明「2010第一屆天人菊歌曲創作比賽」徵選,以掛號郵寄「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展演藝術課」;聯絡電話:06-9261141轉233分機徐小姐。
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專人送達至文化局公告截止日期為止,逾期不予受理。本活動報名表除可於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phhcc.gov.tw/)下載列印外,亦可逕至下列地點索取:1.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服務台或展演藝術課索取2.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327號(澎湖生活博物館)服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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